在事業單位考試中,很多民法的知識點都是我們需要去重點掌握的,在學習過程中我們會發現似乎很多內容與生活實際產生了一些偏差,那么這些內容就需要我們格外注意防止“想當然”的產生知識點的錯誤。那么今天,我們就將學習一個重要的民法知識無因管理。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事務被他人管理的人,為本人。 【中公解讀】所謂無因管理,“無因”也就是沒有原因,即沒有法律的原因義務,也沒有當事人約定的原因義務。比如,張三的母親失足落水,那么此時張三將其救起是有法律義務的,或者是張三受到鄰居李四的委托,代為照看女兒小花,此時當小花失足落水,張三將其救起則是有約定的義務的。 【中公解讀】這表明,要構成無因管理,需要自己主觀思想上有為他人管理、為他人利益著想的意思。比如,張三見到鄰居李四家著火,為了防止火殃及自家,于是將火撲滅,在這個例子中張三雖然有為自己利益的想法,但是在撲滅火時,他也能認識到此時同時也是在幫助著李四,所以可以構成無因管理。再比如,張三家雞籠今日多了兩只小雞,他以為是自家母雞孵化,但實際是隔壁李四家小雞,此時張三喂養則不能構成無因管理,因為此時他并不知道喂養的是他人的雞,也就沒有一個幫助他人,為了避免他人損失的想法。 【中公解讀】這表明,無因管理必須管理的是他人事務,如果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務,不能構成。比如,張三家雞籠中今日多了兩只小雞,他以為是隔壁李四家小雞進錯籠于是幫其喂養,但實際上這兩只小雞是自家母雞孵化,那么這個例子則不能構成無因管理,因為最終張三管理的依舊是自己的事務而不是他人的事務。 【中公解讀】這表明,無因管理成立后有資格要求的費用僅包括必要費用和利益以及損失。比如,張三跌倒在邊,李四過碰見,于是打車將其送到醫院花費50元,同時在攙扶上車時,張三傷口流的血將李四的西服污染,后干洗花費80元。那么在這個例子中,李四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李四有要求張三支付50元打車費和80元的干洗費,因為這分別屬于必要費用和損失。 【答案】BCD。解析:構成無因管理須具備以下要件:客觀上管理了他人事務; 主觀上有為他人利益的意思;管理人沒有或約定的義務。A選項中,甲雖然客觀上有養牛的行為,但主觀上缺乏為他人利益的意思,不構成無因管理。B選項中,乙雖然主觀上有避免自家受損的意思,但根據日常觀念,為鄰居救火也有使鄰居利益免受損失的意思,且有客觀管理行為,也無約定或義務,故構成無因管理。C選項中,盡管丙為行為能力人,但無因管理人并不以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為必要,因此丙救助同學的行為應構成無因管理。D選項中,丁自購井蓋鋪上的行為使對井蓋負有管理職責的部門免受因人跌傷造成的不利后果,構成無因管理。故本題答案為BCD。楊得志炮轟南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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