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5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知識考點匯總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一)依據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二)移送程序 1. 行政執法機關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必須妥善保存所收集的與違法行為有關的。 2.基本移送程序 (1)行政執法機關對應當向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應當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組成專案組專門負責,核實情況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書面報告,報經“本機關正職負責人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審批。 (2)行政執法機關正職負責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應當自接到報告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移送或者不批準移送的決定。 (3)決定批準的,應當在“24小時內”向同級機關移送;決定不批準的,應當將不予批準的理由記錄在案。 (4)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應當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的回執上簽字;其中,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應當在“24小時內”轉送有管轄權的機關,并書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 (5)機關應當自接受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內”,依法對移送的案件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決定立案的,應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不予立案的,應當說由,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相應退回案卷材料。 3.移送材料 行政執法機關向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應當附有下列材料: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 (2)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3)涉案物品清單; (4)有關檢驗報告或者鑒定結論; (5)其他有關涉嫌犯罪的材料。 (三)解決 1.行政執法機關接到機關不予立案的通知后,認為依法應當由機關決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提請“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機關”(而非“上級機關”)復議,也可以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 2.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機關應當自收到行政執法機關提請復議的文件之日起3日內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對機關不予立案的復議決定仍有的,應當自收到復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立案監督。(復議不服仍應要求立案監督,且只能要求立案監督,不能再次要求復議) (四)其他重要 1.行政執法機關對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的案件,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其中,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執法機關對應當向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移送。 3.行政執法機關向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經作出的、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4.行政執法機關向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經依法給予當事人罰款的,判處罰金時,依法折抵相應的罰金。 5.機關主動決定立案的案件 行政執法機關對機關決定立案的案件,應當自接到立案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將涉案物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材料移交機關,并辦結交接手續;法律、行規另有的,依照其。 6.機關移送的案件 機關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經審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立案偵查后認為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追究行政責任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同級行政執法機關,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相關推薦: 2015年財稅將會改什么? 考試吧策劃: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報考完全指南 已過職稱或注會的考生報考2015年注稅 ·2015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知識考點8 ·2015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知識考點7 ·2015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必記考點:工資、薪金所得 ·2015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必記考點:個人所得稅的特點 ·2015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必記考點:扣除項目的標準 ·2015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必記考點:扣除原則和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