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商業網站沒有真正的采訪權,雖然能打擦邊球,可涉及時政經濟等領域,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不能自行采寫的和其他來源的新聞,只能刊登白名單中新聞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 不過,體制新聞單位的新聞寫作取向,往往帶有強烈的行政色彩和服從式的審查,而商業網站的用戶群畢竟習慣了多元的網絡語境,面對文宣式的舊新聞語言,早已脫離體制語境的網絡用戶肯定不買賬。 因此,將實行新聞專業主義且在網絡中擁有聲望的“財新網”、“一財網”列入名單或許有這方面的考慮。尤其財新這類深受中產和底層信任,對助力的塑造和凝有較好的幫助。 所以,不難猜測,面對數字成為主流閱讀陣地的當下,有策略的使用數字平臺,正在成為政務中的一個重點。此次“白名單”見光,顯然是出于變遷的考慮,屬于策略上的轉折,目的是,盡可能使用好新科技平臺,加強與的聯系溝通,從而制造有利于政務工作的氛圍。 至于為何不再對名單進行保密,首先是政務透明的需要,黑箱條例不但不利于塑造良好的,也容易引起猜疑。同時,名單的見光的確也能進一步明確“數字”的新聞邊界,減少洗稿的操作空間。 不過,除此之外,白名單的另一個有趣之處,或許被很多人所忽略。 眾所周知,當下的營收池中,有一部分來自“版權銷售”,比如,未進入名單的”南都、南周”,每年都有幾百萬的版權營收。但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網站所轉載的新聞必須來自白名單中的新聞單位信息。 對網站來說,既然“南都、南周”沒有進入名單,其新聞應該就無法被轉載和使用,商業網站也就不會去購買他們的稿子的版權。這是否意味著,白名單的存在,實質上等于取消了名單外新聞單位的版權銷售權限。 值得注意的是,白名單自2000年以來就一直存在,類似“南都、南周”這些名單外的新聞,既然沒有版權交易的能力,曾經所謂的版權銷售,至少因為新聞轉載而形成的那部分版權營收,是否就變成了違規收入和灰色地帶? 是否也可以這樣認為:白名單外的新聞單位,因為違規授權轉載所得的版權收益,反而使其有了商業原罪?難道這又是一次中國式的關門打狗鬧劇? 其次,新聞被廣泛,影響力達到一定門檻后,新聞機構是可以根據該新聞進行單獨的商業設計的,以此形成更高的商業價值。比如,去年吳曉波《我為什么從來不炒股》一文被大量,根據這篇稿子,吳曉波制作了25分鐘視頻,播放量達120萬以上,顯然這比最初2000來字的稿子更有價值。 問題是,白名單的存在,掐死了名單外的新聞的新聞被轉載權限,這些的新聞將無法使用主流數字進行聲量放大,減小了其廣泛關注的可能。這種情況下,無疑會降低其商業潛力。 而且,即便面對同一新聞事件,相比名單內擁有被轉載權限來放大注意力,名單外的獲得的注意力處于劣勢,無疑會承受更多市場壓力。甚至,名單內的一些新聞通過網站轉載,除了能獲得版權營收外,還能擴大影響力和品牌度。 這種情況下,白名單的存在,不但了名單外的潛在商業價值,也正在成為產業市場公平競爭局面的者。因此,“白名單”的出臺,更多屬于行政層面對市場的干預,讓主管機構有能力來掐住新聞機構的錢袋子,至于會不會使用錢袋子來管理的嘴巴,暫時不得而知。 文馬丁 訂閱號:marting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