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通知》(國辦發〔2007〕42號),促進科學使用空調,節約能源資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有效,結合湖北實際,經省人民同意,現就認真落實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資源節約基本國策的一項重大舉措。加強空調使用環節的節能環保工作,已日漸成為全世界的普遍共識和通行做法。我省能源資源相對短缺,尤其是一次能源極其短缺,電力結構不盡合理,能源利用效率總體水平不高,能源問題已成為影響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節約能源資源、生態的任務尤為艱巨,節能減排的形勢十分嚴峻。今年全省夏季用電高峰即將來臨,空調用電負荷占有相當比重,迎峰度夏面臨很大壓力。各地、各部門要站在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加強組織領導,及早謀劃,切實做好空調節能各項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及新聞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的主要措施,宣傳合理控制空調溫度的科學道理,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全社會的資源憂患意識、節約意識和責任意識,培養科學使用空調、節約用電的良好風尚,廣大家庭合理控制空調溫度,使之成為每一位的自覺行為。 全省要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所有公共建筑內的單位,包括、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除醫院等特殊單位以及在生產工藝上對溫度有特定要求并經批準的用戶之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攝氏度。一般情況下,空調運行期間開窗。 各地、各部門可在確保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根據本地、本行業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制訂具體的控制標準。省發展委負責全省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省經委會同省電力公司負責執行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辦法;省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相關行業空調溫度控制的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一組織,合理分工,明確重點,落實責任,突出抓好機關辦公樓、賓館、寫字樓、商場、超市等空調使用大戶的空調溫度控制工作。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的空調溫度控制工作由省發展委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負責,賓館、飯店由省旅游局負責,寫字樓由省建設廳負責,商場、超市等商業活動場所由省商務廳負責,學校公共設施由省教育廳負責,省管國有企業公共設施由省國資委負責,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設施分別由民航湖北監管辦、省交通廳、武漢鐵局等部門負責,其他行業公共建筑的空調溫度控制工作,由省相關職能部門分別制定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省有關部門制定的管理辦法,應于7月1日前下發。 嚴格實施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是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這項工作納入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落實工作措施,建立空調節能管理的長效機制。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嚴格執行空調能效標識制度,嚴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調進入市場,嚴把市場“準入關”。 各級發展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對空調的節能診斷,實施合同能源管理,及時分析能耗狀況,根據節能需要和用戶承受能力,采取加裝變頻器等方式,積極實施空調節能;改進空調的運行管理,加強保養,對老化設備系統進行,定期清洗,充分利用室外新風,提高空調能效水平。 各級財政、采購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并嚴格執行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制度,對空調等高耗能產品,實行強制采購節能環保產品制度,并在省采購中率先實施。 各級要建設崇尚節約、厲行節約、合理消費的機關文化,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切實發揮表率作用。 省委、省將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執行情況納入省直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范圍,年終組織考核。省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加強檢查,近期要作出專門安排。省委辦公廳、省辦公廳、省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要帶頭執行。省發展委、省經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新聞單位通過明察暗訪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對省直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措施不力、執行不到位的單位,要予以通報,并公開。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相關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貫徹落實。各級發展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合理調配人力物力,把機關辦公樓、賓館、寫字樓、商場、超市等空調使用大戶作為重點,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公開處理違反國家節能管理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典型案件。要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行為。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特別是監督的作用,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氛圍。省發展委、省經委要會同省有關部門近期組織一次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督促檢查活動,并將檢查落實情況專題報省。a型血人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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