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網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統一發布網絡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2、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的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并按照報送網絡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3、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后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絡安全事件進行分級,并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4、網絡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省級以上人民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的權限和程序,并根據網絡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司馬南近況列措施: (二)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網絡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5、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應當立即啟動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網絡安全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要求網絡運營者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并及時向社會發布與有關的警示信息。 6、省級以上人民有關部門在履行網絡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絡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的權限和程序對該網絡的運營者的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7、因網絡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規的處置。 8、因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準,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絡通信采取等臨時措施。 本文由來源于財鼎國際(www.hengpuna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