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8月10日,蝶彩資產、謝風華、闕文斌的市場違法行為,就已經(jīng)得到了證監(jiān)會的處罰,但是,由此導致的中小投資者損失,卻遲遲未能得到賠償。 2013年3月,闕文彬與謝風華(蝶彩資產實際控制人)在上海見面,闕文彬向謝風華表達了希望高價減持“”的意愿,謝風華表示可以通過“市值管理”的方式提高恒康醫(yī)療“價值”,進而拉升股價,實現(xiàn)闕文彬高價減持“恒康醫(yī)療”的目的。 從2013年5月9日起至7月4日闕文彬完成減持“恒康醫(yī)療”的期間,蝶彩資產及謝風華向闕文彬提出一系列“市值管理”,闕文彬通過實施部分“市值管理”,“恒康醫(yī)療”股價。 2013年5月9日至7月3日期間,“恒康醫(yī)療”股價累計上漲24.86%(以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為基數(shù),下同),同期中小板綜指累計下跌1.24%,偏離26.10個百分點;同期深證醫(yī)藥行業(yè)指數(shù)累計下跌1.91%,偏離26.77個百分點。 2013年7月3日、4日,闕文彬通過大交易系統(tǒng)減持“恒康醫(yī)療”2200萬股,共獲利5162.11萬元。其中包括“德邦證券-興業(yè)銀行定向資產管理業(yè)務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2000萬股,7月3日、4日各減持1000萬股,減持均價20元/股;7月4日闕文彬自主減持200萬股,減持均價19.91元/股。 2013年7月5日至8月30日期間,闕文彬減持“恒康醫(yī)療”完成后,股價累計下跌2.45%,同期中小板綜指累計上漲6.94%、深證醫(yī)藥行業(yè)指數(shù)累計上漲3.03%,恒康醫(yī)療沒有發(fā)布任何對股價有影響的信息,其股價因缺乏利好信息支撐而下滑,漲勢顯著弱于可比指數(shù)。 證監(jiān)會當時決定,蝶彩資產違法所得4858萬元,并處以9716萬元的罰款;對謝風華給予,并處以60萬元罰款;闕文彬違法所得304.11萬元,并處以304.11萬元罰款。 投服中心表示,直到2018年8月2日,成都中院正式受理本案,但受理之后,被告為拖延訴訟周期,兩次程序性訴訟請求都“精準”落在擬定開庭審理的前一日。 而在7月29日近三個小時的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焦點主要圍繞四個方面:一是被告是否存在證券的行為;二是被告是否有主觀;三是原告是否存在損失;四是行為與損失之間是否存在關系。 被告闕文斌的訴訟代理人辯稱:原告方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闕某沒有主觀,其主要責任在蝶彩資產及謝某;即使存在行為,在期間交易原告獲利1萬多元沒失,不存在關系。 原告方認為,被告存在利用“市值管理”拉抬股價并減持獲利的主觀且實施了違法行為,對此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jīng)予以確認,有充分的事實依據(jù);投服中心經(jīng)研究,通過擬制期間標的股票真實價格計算出損失金額為23萬余元,而法律上的“損失”既包括受侵害人的實際虧損,也包括因非法行為人導致人應當獲得而未能獲得的收益,被告的行為與原告的損失存在確定的關系,根據(jù)證券法、侵權責任法相關,被告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投服中心公益律師程曉鳴、周文平作為原告訴訟代理人參加庭審,被告闕文斌訴訟代理律師到庭應訴,被告蝶彩資產和謝風華均未到庭。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的一方面重要意義在于,突破了實踐難點,使市場損失認定方法首次問世。 投服中心表示,市場行為造成的投資者損失計算是司法實踐難點中的難點。股價行為屬于民事侵權行為,根據(jù)《證券法》第七十七條及《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證券市場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依據(jù)《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和十九條,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投服中心借鑒域外經(jīng)驗并結合我國資本市場特點,創(chuàng)新一套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損失計算方法。原告代理人參照投服中心的方法,認定本案標的股票的市場價格即為未被時的真實價格,參考行業(yè)板塊指數(shù)漲跌幅計算出擬制“真實價格”作為市場價格,計算原告的損失金額。 據(jù)介紹,投服中心始終以投資者利益為出發(fā)點,積極研究和拓展訴訟類型。從證券投資者司法的大看,目前沒有市場和內幕交易民事賠償司釋,也缺少司法判例。投服中心此次以恒康醫(yī)療支持訴訟在證券市場民事賠償上“破題”,旨在進一步豐富司法實踐,健全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為中小投資者做出示范引領,以幫助解決受損投資者尋求賠償專業(yè)能力不足的難題,滿足中小投資者的救濟需求。 自2016年7月證券支持訴訟以來,投服中心不斷探索完善投資者服務措施,積極幫助廣大中小投資者。截至目前,累計提起證券支持訴訟19起,累計獲賠投資者254人次,獲賠金額約1081.5萬;投服中心開發(fā)的證券虛假陳述損失計算軟件自今年2月啟用以來,在司法審判領域得到有效應用,投服中心以第三方損失核定機構參與的全國首例示范案件于5月5日已由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宣判,并陸續(xù)接受上海、廣州、鄭州等地法院委托參與虛假陳述投資者損失核定。未來,投服中心將進一步對市場損失計算方法加以研究開發(fā)。夢見手機丟了 |